东莞市
政策劳动监察公告

(东莞市铭扬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2025/09/27 城事通编辑部 8.8k 阅读 197 点赞 查看原文


用人单位名称:东莞市铭扬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涛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上贝路56号101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62JLD48

我(局)查处东莞市铭扬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使用童工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撤销决定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12-119号)。我局于2025年2月22日向东莞市铭扬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12-119号),因该文书相关送达程序存在问题,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予以撤销,并依法重新作出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8日

4.(常平铭扬人力)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撤销决定).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