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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法公告

送达公告(唐春隆向东莞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追缴公积金案件)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6〕182号

2026/04/29 6.4k 阅读 339 点赞

东莞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中心受理你单位(原)职工唐春隆来访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附件:1.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2.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东公积金责〔2025〕22594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9日


  (备注:1.本公告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卷,第二份张贴。2.公告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29日。3.公告地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栏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6〕182号送达公告(唐春隆向东莞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追缴公积金案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