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政策劳动监察公告

(黄震)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2026/01/22 城事通编辑部 7.9k 阅读 540 点赞 查看原文

被告知单位(个人): 黄震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

公民身份证号码:45012119******3033

被告知单位(个人): 郑淙仁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

公民身份证号码:45012119******3017

我局查处你(个人)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个人)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个人)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01-080号)、《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东人社监字〔2025〕第01-080号)。

经调查,你无故拖欠干尔古莫、韩肖云等14名劳动者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工资,合计117326元。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我局于2025年10月31日向你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01-080号),于2025年11月7日向你发出《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01-080-02号),你逾期未按要求支付。现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东人社发〔2024〕29号)第三十一条。决定对你(个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3日

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01-080号).pdf

1.《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东人社监字〔2025〕第01-080号).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