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相应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

2017/05/11 城事通编辑部 4.3k 阅读 62 点赞 查看原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有关单位:

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自今年2月发生变化且个贷率已连续3个月(2月59.54%、3月58.74%、4月58.01%)保持在同一区间(个贷率<60%),根据《关于按月公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15〕5号)的规定,今年6月起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1.4。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2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17〕14号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相应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