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政策劳动监察公告

(东莞市中堂红宙服装加工厂)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2025/12/22 城事通编辑部 1.0w 阅读 136 点赞 查看原文


被催告人:东莞市中堂红宙服装加工厂

经营者(负责人):范红梅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中麻路中堂段90号3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54CQ0T3H

我(局)查处东莞市中堂红宙服装加工厂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一案,因经营者无法联系,经营地址已关门,经邮寄送达后不成功,已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1-027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先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1-027号)及《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银行缴纳罚款本金14000元、加处罚款14000元。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

4.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红宙服装加工厂).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