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政策劳动监察公告

(广东省钜仁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2025/11/18 1.8w 阅读 123 点赞

当事人名称广东省钜仁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余贤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313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3MA56HXLX8C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东人社监字〔2025〕第26-143-02号)。经调查,你单位在工资分配方面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6-143号)的要求依法先行清偿广东道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的15名工人工资。上述事实有:《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6-143号)、送达回执;东莞市大岭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送的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202311月至20244月工人工资未签收明细表、关于广东钜仁建设有限公司兴富项目拖欠工人工资情况的会议记录、承诺书;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笔录、被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自述表等证据证明。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立即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6-143号)的要求,依法先行清偿广东道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的15名工人工资。

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情况和垫付工人工资凭证报我局大岭山分局执法股。逾期不改正,我局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19

6.《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6-143-02号).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