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查处情况的通报(2023年下半年)

2024/02/03 7.3k 阅读 422 点赞

  经查,覃才兴、刘峰使用虚假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四条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东公积金委〔2020〕1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维护住房公积金政策严肃性和管理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和后果。

  由于前述职工拒不退回违规提取资金,我中心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姓名

证件号码

违规提取金额(元)

覃才兴

45**************11

32597.34

刘峰

44**************96

87000.00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1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报〔2024〕1号关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查处情况的通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