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0〕71号)文件要求,在疫情期间,为了向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正常工作生活提供更大的支持,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延期后补”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8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20〕11号关于公布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延期后补”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0〕71号)文件要求,在疫情期间,为了向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正常工作生活提供更大的支持,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延期后补”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8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20〕11号关于公布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延期后补”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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