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本市转入”业务采用新模式的通知

2018/05/24 5.3k 阅读 184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住建部统一部署,我市全国转移接续平台直连功能将于5月28日上线。直连功能上线后,“本市转入”业务将采用新模式,办理将更加便利、高效。

采用新模式后,职工可到我中心任意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建行、邮储银行、东莞银行、农行、东莞农商行、中行、浦发、招行)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申请办理“本市转入”业务,不再受所在单位归集银行的限制,职工申请“本市转入”后,后续转账、补缴等业务统一在后台办结。具体申办资料参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5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18〕31号关于“本市转入”业务采用新模式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