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2017/12/03 1.3w 阅读 544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东府〔2013103号)及市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结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东府〔20163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度(201811日至20181231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2995元调整为27391元,下限仍为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151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在年度内灵活选择时间调整。

三、本通知有效期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122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17〕39号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