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相关业务的通知

2017/05/21 7.9k 阅读 89 点赞

各有关单位及职工:

根据《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要求,2017522日起我中心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业务,本市转出、外市转入相关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规则同步更新,请有关单位和职工按照附件《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细则》及我中心网站公布的办事指南办理。

附件: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细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519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17〕17号关于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相关业务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