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茂皮具有限公司:
本中心受理职工来访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共5案(详见下列名单),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以下文书,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详情名单:
职工姓名 | 文书名称 | 文书编号 |
万文满 | 《责令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单位补缴通知书》 | 东公积金责〔2026〕3705号 |
孔建清 | 《责令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单位补缴通知书》 | 东公积金责〔2026〕3706号 |
凌学平 | 《责令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单位补缴通知书》 | 东公积金责〔2026〕3704号 |
黎佳仲 | 《责令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单位补缴通知书》 | 东公积金责〔2026〕3682号 |
叶永远 | 《责令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单位补缴通知书》 | 东公积金责〔2026〕3688号 |
附件:1.万文满 责令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单位补缴通知书
2.孔建清 责令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单位补缴通知书
3.凌学平 责令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单位补缴通知书
4.黎佳仲 责令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单位补缴通知书
5.叶永远 责令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单位补缴通知书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0日
(备注:1.本公告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卷,第二份张贴。2.公告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10日。3.公告地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栏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6〕80号送达公告(涉东莞新茂皮具有限公司追缴公积金5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