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诚国际(东莞)实业有限公司:
本中心受理职工来访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共5案(详见下列名单),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以下文书,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详情名单:
职工姓名 | 文书名称 | 文书编号 |
刘淑凌 | 《调查核查通知书》、 《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表》 | 无 |
邹秀梅 | 《调查核查通知书》、 《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表》 | 无 |
朱玲芝 | 《调查核查通知书》、 《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表》 | 无 |
黄红 | 《调查核查通知书》、 《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表》 | 无 |
封朝梅 | 《调查核查通知书》、 《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表》 | 无 |
附件:1.刘淑凌 调查核查通知书、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表
2.邹秀梅 调查核查通知书、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表
3.朱玲芝 调查核查通知书、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表
4.黄红 调查核查通知书、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表
5.封朝梅 调查核查通知书、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1日
(备注:1.本公告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卷,第二份张贴。2.公告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4日。3.公告地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栏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6〕71号送达公告(涉智诚国际(东莞)实业有限公司追缴公积金5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