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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法公告

送达公告(胡善宾履行处理决定催告事项)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5〕156号

2025/12/02 1.7w 阅读 168 点赞

胡善宾:

  本中心处理你于2023年9月22日超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履行提取事项处理决定催告书》(东公积金提催〔2025〕25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附件:履行提取事项处理决定催告书(东公积金提催〔2025〕25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日


  (备注:1.公告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2日。2.公告地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PDF文件查看:送达公告(胡善宾履行处理决定催告事项)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5〕156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