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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务公告

东莞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省反馈问题(四),市方案四十九

2021/03/07 9.5k 阅读 125 点赞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大量“散乱污”工业企业未纳入清单管理。

  (二)责任单位:各园区、各园区镇(街道)党委、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全面排查,对新发现清单外“散乱污”工业企业及时纳入管理,动态更新。

  (五)整改措施: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将排查新发现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及时纳入动态整治清单,不断调整更新整治清单。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将排查新发现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及时纳入动态整治清单,2020年建成并全面启用“散乱污”企业预警监管系统,不断调整更新整治清单。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23391055。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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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