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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劳动监察公告

(东莞市缘菲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2025/03/04 1.5w 阅读 132 点赞


用人单位名称:东莞市缘菲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庚生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博头中方区四巷95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7KUC5C46

我局查处你单位未依法为职工陈新泽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登记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03-496-1号)。你单位在社会保险方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拒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4]03-496号)的要求进行改正。上述事实有: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参保证明等证据证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立即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4]03-496号)的要求进行改正。你单位应当在2025221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52229时将书面整改情况和以下材料:补缴凭证报我局虎门分局执法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4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4〕第03-496-1号).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