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停止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的通知

2020/04/23 5.5k 阅读 492 点赞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担保公司:                    

  为落实监管要求,5月1日起,我中心停止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全面使用现金保函开展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担保贷款业务。有关单位可根据《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管理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20〕16号)文件指引,加快抵押进度,及时申请退还或使用现金保函等额置换存量保证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4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20〕25号关于停止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