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电动自行车牌证未回收作废的公告

2024/01/11 6.8k 阅读 228 点赞

  下列电动自行车办理有关业务时,未交回号牌、行驶证,现根据相关规定,公告牌证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东莞市公告牌证作废明细表(已办理补换领牌证业务).xlsx

2023年东莞市公告牌证作废明细表(已办理注销业务).xlsx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4年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