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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东莞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公行罚决字[2023] 399855号

2023/11/05 3.2k 阅读 274 点赞

东莞市公安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公行罚决字[2023] 399855号


  违法行为人2023“三无”船舶当事人002(身份无法确查), 现查明2023年9月8日15时50分许,东莞市公安局虎门水上派出所在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磨碟口附近水域开展“清港清湾”行动时,查获一艘蓝色疑似三无超马力快艇(玻璃纤维材质,长约7.1米、宽约1.95米、高约0.6米,安装有一台60匹马力水星牌发动机),经检查,船身无任何标识,船上无证件,至今未有相关人员向公安机关主张相关权利或提交相关凭证。经市打私办、海事、海洋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认定,该艘船舶属于“三无”船舶。

  以上事实有查获的“三无”船舶、联合认定报告及查获经过等证据证实。

  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第一条及第三条之规定,决定对涉案“三无”船舶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