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启用新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2023/03/09 5.2k 阅读 513 点赞

  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市新增一批电子警察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配套法规,现将我市新增电子警察安装点位予以公示,并于2023年3月24日起正式投入执法,望广大驾驶人依法安全驾驶。现将具体执法路段予以公告:

1

东部快速干线横沥立交桥东南出口

3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2

东部快速干线横沥立交桥西入口

2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3

万江人民医院红楼院区西门

2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4

莞城街道罗沙路东门广场

2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5

万江人民医院红楼院区北门

3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6

万江人民医院红楼院区东门

2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7

东部快速从莞高速公路路段桥底

2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3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