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恢复我市机动车驾驶人两个教育现场学习业务的公告 2022/10/14 1.5w 阅读 441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2年10月17日起恢复我市机动车驾驶人两个教育现场学习业务,请预约成功现场学习的驾驶人按照我市疾控中心最新的防疫要求到场学习。 特此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4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